3 月:森林防火“十不准”
发布时间:
2024-03-07
来源:
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林区。
不准在林区吸烟。
不准在林区炼山、烧荒、烧田埂草、堆烧等。
不准在林区上坟烧纸、燃放烟花爆竹、放孔明灯。
不准在林区野炊、烧烤、打火把照明。
不准擅自在林区进行射击、爆破等易燃作业。
不准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。
不准在林区狩猎、放火驱兽。
不准毁坏森林防火设施设备。
不准在林区烧火取暖。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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